经做完了演说,曼森还在朝讲台走。
他的动作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我在众人的目光中仿佛赤裸裸一丝不挂。
所有人都盯着我,脸上是好奇和同情的表情。
所有人都知道我失败了,我还不够好。
我疯狂地西处张望着,看见了一个红色的出口标记。
我甚至不确信是怎么到那儿的,但一定是跑去的,因为我突然冲出门跑到了人行道上。
人行道上有个乞丐坐在倒翻过来的牛奶箱上摇着一只塑料杯里的硬币,人们在街边一家饭店的门口排队。
红灯刚刚亮起来,一辆汽车便打着滑穿过了十字路口。
日子一如平常,尽管我的生活刚刚炸成了一百万个破破烂烂的碎片。
我的新鞋把脚跟磨起了皮,夜晚寒冷的空气穿透了薄薄的衣料,但我一首没有停下脚步。
提包和外套被我忘在酒吧里了——我模糊地记得跑向酒吧出口的时候,提包从肩上滑了下来,里面的东西散了一地——但这没有关系。
我的提包、手机、名片——所有名片都装在我父母作为圣诞礼物送给我的、写有我名字的一个盒子里——那些东西还有什么关系呢唯一重要的事情,这个世界上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我要把每一分注意力都放在走路上。
如果身体一首不停下,也许我纷乱的思绪就会停止。
我不再感到恶心、惊恐或者绝望,但我知道这些情绪都潜伏在附近,像笼子里的动物养精蓄锐等着扭开锁,以便再次扑出来。
我必须继续走;我不能放出那些动物。
另外,我没有地方可以去。
我受不了再走回酒吧面对所有人。
没有钥匙,回不了家。
没有信用卡,不能去旅馆。
我唯一能做的一件事就是漫无目的地走下街道,走上林荫道,在城市里游荡。
身边穿着大衣、拎着皮包、在